用法律卡住“暗网”违法犯罪的脖子

近年来,“暗网”滋生了大量以网络为勾联工具的各类违法犯罪。

  互联网已为人们所熟知,但互联网还有一个“地下世界”却鲜为人知。不久前,在公安部召开的“净网2019”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,透过一些典型案例的通报,很多人第一次知道了一个名词——“暗网”。

  何谓“暗网”?“暗网”也叫做“不可见网”或“隐藏网”,指存储在网络数据库里、并不能通过普通链接进行访问,需要采用动态网页技术进行访问的一种资源集合,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,经过加密的匿名网络。近年来,“暗网”滋生了大量以网络为勾联工具的各类违法犯罪。如买卖枪支弹药、毒品,兜售公民个人信息,提供黑客工具,传授黑客技术教程,进行网络攻击,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等。“暗网”已经成为藏污纳垢的“潘多拉魔盒”,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安全威胁,也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带来了损失。

  凝视“暗网”,如同凝视深渊。早些年人们把上网形容为“网上冲浪”,可现在这水下,有越来越多的暗礁和险情需要警惕。有专家指出,尽管各国一直不断打击“暗网”犯罪,但在技术、制度等多方面仍存在不小难度。特别是由于“暗网”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,其成员间交易利用比特币等,沟通也非常隐蔽,因此在“暗网”环境下取证非常困难。另外,它还具有动态页面、难以溯源等特征,增加了执法部门对这种犯罪方式的打击难度。

  “暗网”虽然隐蔽,但却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和“避罪天堂”。整治“暗网”需要有超常规的思路和办法。首先,需不断深化技术创新。应加强政府与企业在“暗网”技术上的合作,组织展开“暗网”治理技术专项工程攻关研究,尽快形成适应中国网络空间治理需求的“暗网”管控技术能力,挤压“暗网”生存空间。其次,要加强“暗网”安全的立法规制。在全面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的同时,国家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还需加快推进“暗网”安全的立法规制,明确通过“暗网”犯罪的社会危害性,不断在法律法规上卡住“暗网”违法犯罪的脖子。其三,须加强国际合作。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,很多“暗网”违法犯罪案件背后都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,“暗网”违法犯罪肆虐,哪国都不能也无法置身事外,需告别各自为政合力共治才能出效果。相关各方应该本着“人类命运共同体”的理念,积极参与到关于“暗网”治理的国际环境和行为准则的制定工作中,才能携手建立民主透明、多边参与、权责一致的“暗网”犯罪治理和打击模式。

  当然,在网络空间,如果想要自己的权益受到最少的算计,还有赖于每个网络参与者自觉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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